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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的真正网址关于印发《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冬春攻势”专项稽查方案》的计划
发布日期:2018-01-16 来源:

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现将《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冬春攻势”专项稽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365的真正网址

2018年1月16日


 

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冬春攻势”

专项稽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冬春攻势”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严厉打击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切实提升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效力,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护苗”、“护老”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为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食药违法犯罪“冬春攻势”专项稽查,大力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做好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和涉案物品的检验认定、风险防控以及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省局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的案件全部办结,实现通报一批线索、移送一批案件、查办一批案件、督办一批案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的“五个一”目标。各区县(市)局在此次专项稽查中,查办案件数不得少于15起,其中涉刑移送公安案件不得少于2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稽查工作领导,市局成立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冬春攻势”专项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毕则勇

副组长:罗曙光

成  员:冯异、艾翱、肖博、杨林、高泽勋、申向群、卿建光、贺永红、王阳娟、潘凤华、陈力

三、整治时间

2017年12月19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的犯罪线索排查。食品类:重点排查冷冻肉品、进口酒水(红酒、洋酒)、地沟油、瘦肉精、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减肥产品、性保健品等领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犯罪线索,以及非法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的犯罪线索;药品、化妆品类:重点排查假劣抗肿瘤类、抗生素类、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风湿病等慢性疾病用药类、儿童用药、中药类、美容针剂类、精神药品等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线索,以及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假冒化妆品的犯罪线索;医疗器械类:重点排查销售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翻新、走私、组装大型在用医疗设备以及网络销售假冒、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等犯罪线索。

(二)重点区域巡查走访。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及边界等管理空白地区,对冷冻库、乡村诊所、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网络第三方平台、医疗美容机构、保健食品推销场所、成人用品销售点、医疗器械推销场所、餐饮消费场所进行巡查走访,及时对违法现场进行检查,迅速检验鉴定,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排查出的制假售假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三)重点企业和人群的摸排监控。重点监控网上销售假劣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可疑电商,加强与冷冻肉品、休闲食品、保健食品、酒业等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行业现状,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为案件进一步深挖奠定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认清“冬春攻势”专项稽查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真准备,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强化“冬春攻势”专项稽查开展的主动性和预见性。要对照全市“冬春攻势”专项稽查方案,结合本区域实际,明确目标和任务,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适时开展调度,确保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人员到位、措施有效,保持“冬春攻势”专项稽查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明确责任,认真排查。各单位要在现有人员力量基础上,科学安排,落实责任,采取“地毯式”排查,对辖区“四品一械”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排查,统筹安排行动,同步开展执法,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对投诉举报等案件线索、查办的案件进行认真梳理,从中发现线索,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及时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通报公安机关。

(三)强化宣传,形成氛围。以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法行为“冬春攻势”专项稽查为核心,梳理一批社会影响力大、在本领域内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件,精心组织新闻报道和宣传。积极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邀请媒体全方位跟踪采访聚焦报道,实时记录“冬春攻势”片段,抓拍专项稽查“靓点”,发掘先进人物、事迹。各区县(市)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成效,深入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总结,严格考核。各区县(市)局请于1月22日前将专项稽查方案及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市稽查支队。专项稽查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围绕打击成效、经验提炼和典型案件,形成文字材料,并将积累的文字报道、照片、视频等宣传素材以及工作数据、总结、典型案例于3月5日前报送至市稽查支队。专项稽查结束后将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

市局稽查支队联系人:黎孟乐         联系电话:82181053

邮箱:337592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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