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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的真正网址关于开展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专项稽查行动的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8-01-23 来源:

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成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专项稽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对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人)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稽查,倒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此次专项稽查各区县(市)局办理一般程序案件不得少于20起(含涉刑移送案件)。

二、责任分工

各区县(市)局按照全市稽查工作部署,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专项稽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肉品生产环节。重点稽查腊肉制品及速冻肉制品生产企业。稽查内容:一是使用来历不明的原料肉,无法提供动物检疫证明、肉品检验合格证及未索取相关资质的行为;二是使用无中文标签和无入关手续的冷冻肉品的行为;三是生产过程中使用保健食品原料及非药食同源物品作为卤料的行为;四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五是严厉打击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六是对肉品生产企业原料及成品进行抽检(原料及成品各不低于一个样本,多者不限),重点检测瘦肉精、兽药残留、敌敌畏、亚硝酸盐和食品添加剂。长沙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随机抽取各辖区内1-2家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各区县(市)局随机抽取辖区内肉制品生产企业3-5家进行执法检查。

(二)肉品流通环节。重点检查集贸市场、超市、大型冷库等肉品集中经营、储藏的场所。稽查内容:一是各区县(市)局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大型冷库进行全面检查;对辖区内肉品经营超市进行执法检查。二是重点检查经营者在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卫生规范与健康证办理、进货查验与进销台账记录、索证索票与肉品质量证明材料及经营性冷库主体资格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白板肉”、走私肉品、“三无”肉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肉品及制售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肉品等违法行为。

(三)肉品消费环节。重点检查学校及其周边、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车站码头周边餐饮店。稽查内容:一是各区县(市)局对辖区内的学校及其周边,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检查。二是重点检查经营许可、索证索票、采购来源、入库查验、健康证办理、生熟肉品分隔存放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害、掺杂掺假、来源不明的鲜肉及肉制品,从业人员不按规定办理健康证,使用腐败、变质肉类加工,餐饮制作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25日前)。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技术规范,熟悉本次专项稽查检查内容,把握重点,做好专项稽查工作的各项安排,明确整治重点方向、重点区域。

(二)深入排查阶段(2018年1月26日至2月28日)。对重点场所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排查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要摸清群众举报较多、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底数。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3月1日至11月30日)。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个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后,要及时互通信息,无权管辖的及时移送有权管辖单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深挖非法肉品来源、销售去向,适时商请公安机关斩断屠宰、加工、销售网络和非法经营链条,严厉打击购、宰、销一条龙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2月15日前)。全面总结汇总专项稽查情况,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送长沙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总结要包含工作步骤、措施、成效等方面的内容,要以数据说明工作具体情况。认真梳理分析隐患和问题,查漏补缺,提炼好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并将其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长效稽查机制,严防问题反弹;重大行动、重大案件情况、重大舆情等随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稽查行动成效。成立专项稽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靠前指挥,精心组织,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本次专项稽查行动,进一步完善肉品质量安全长效稽查机制,确切为全市肉及肉制品生产、销售及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二)加大执法力度,发挥专项稽查震慑作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务必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用好现有检验检测手段,加强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肉品的初步筛查和对预包装肉品的抽样检验。通过专项稽查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强大威慑。

(三)推进行刑衔接,完善案件联合办理机制。要迅速调查核实其他部门通报的线索,及时反馈查处结果。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从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移送机制、双向案件咨询机制等方面着手,明晰案件移送材料、证据固定和保全要求、案件移送程序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同工作机制,严惩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联系人:高泽勋、刘畅宇   

电话、传真:0731-82181532

电子邮箱:16934200@qq.com

 

365的真正网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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