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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慧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慧镇2017年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1 来源:
开政发〔2017〕89号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各餐饮及食品经营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制定了《开慧镇2017年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慧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1日
 

开慧镇2017年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开慧镇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努力提高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强化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构建行业诚信体系,提高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实现2017年底前完成大、中、小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小餐饮门店、食品南杂店、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为等重点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全镇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
  三、实施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各类单位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四、主要内容
  (一)评定范围
  对持《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各类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含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销售食品的商场超市、便利店、南杂店等,进行食品安全等级评定。
  (二)评定依据
  评定依据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评分表分别对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进行量化评定。
  (三)评定项目
  评定项目主要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
  (四)等级划分
  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 动态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排名评选。年度等级为监管部门对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4个季度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
  (五)评定标准
  1.动态等级
  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监管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附件1)及《食品流通单位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评分。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
  评定分数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
  评定分数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
  2.年度等级
  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评定,由监督人员根据各单位过去12个月期间的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年度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
  年度平均分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
  年度平均分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
  3.不予评级
  在上级部门或本级监管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较大问题,被立案处罚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级。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级。对照检查评定表发现存在的问题符合一票否决项目的,不予评级。
  (六)评定程序
  1.等级评定
  由镇食安办联合福临市监所,选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附件1)及《食品销售环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2)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定,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2.监督频次
  动态等级评定为优秀的,原则上12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良好的,原则上6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一般的,原则上3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
  3.等级公布
  镇食安办应在监督检查经营单位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用统一的“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并将其录入食品安全监管一铺一档信息进行管理。
  4.等级调整
  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经营单位可在等级评定2个月后向镇食安办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调整动态等级。对动态等级评定为较高等级的,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管理滑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除责令整改外,降低其等级级别。
  (七)奖惩办法
  1.授予流动红旗
  根据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被评为优秀等级的,由镇政府授予“食品安全经营优秀单位”红旗,悬挂于门口或大厅等显著位置。
  2.奖金费用
  开慧镇政府对食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单位予以一定的奖励,年终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被评为优秀等级的,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政府年底奖励1000元,动态等级被评为良好及一般的不予奖励。
  3.结果公示
  镇食安办每季度对参评单位评定结果多渠道进行公示,如镇域内的醒目位置设立大型公示牌公示、村(社区)电子显示屏公示、微信公示、媒体公示、宣传车广播公示、年度评定结果对镇内所有群众发送短信公示等,实行一季度一公示,一季度一通报的制度。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和专题培训
  制定方案:镇食安办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促使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熟悉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一是完成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一户一档全面摸底建档造册工作(8月中旬前);
  二是完成大中小型餐馆、小餐饮门店、食品南杂店、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9月底前);
  三是完成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10月底前);
  四是全面开展其他类型餐饮及食品流通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11月底前)。
  第三阶段:结果报送
  各村(社区)要及时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于2017年8月15日、10月25日前统计《开慧镇餐饮单位一户一档》资料,做好餐饮单位及食品流通单位台账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展统计表,报送至镇食安办贺寰处(邮箱:710079019@qq.com)。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要充分认识餐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方案应明确工作原则、目标、任务、措施、进度,确保全镇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人员培训,统一评定要求。镇食安监中心将对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使监管人员充分认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和要求,统一评定尺度。
  (三)严格等级评定,强化监督检查。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标准公开、尺度统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消费。各村(社区)及部门单位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使公众进一步增强健康消费意识,主动寻找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单位就餐,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件: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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